近日,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發(fā)布《關于公開征求北京市第二批歷史名園名錄意見的公告》(以下簡稱公告),擬增加9家園林為北京市第二批歷史名園,包括大覺寺、貝家花園、潭柘寺等。十年前的2015年,北京曾公布25家首批歷史名園。


首批歷史名園2015年公布,共25家


公告稱,根據(jù)《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》相關規(guī)定,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通過普查申報、專家論證、現(xiàn)場勘察、綜合評定,評選出北京市第二批歷史名園名錄,包括以下9家園林:(孔廟)國子監(jiān)、清華園、大覺寺、元大都城垣(土城)遺址公園(海淀段)、貝家花園、萬壽寺行宮、潭柘寺、戒臺寺、團河行宮遺址公園。公眾如有意見或建議,請于2025年11月21日前反映或提交。


記者注意到,北京市首批歷史名園名錄曾于十年前的2015年公布,共25家,包括頤和園、北海公園、景山公園、天壇公園、香山公園、圓明園遺址公園、勞動人民文化宮(太廟)、日壇公園、月壇公園、地壇公園、中山公園、八大處公園、寧壽宮花園、故宮御花園、恭王府花園、醇親王府花園(宋慶齡故居)、樂達仁宅園(郭沫若紀念館)、淑春園、北京動物園、北京植物園、蓮花池公園、什剎海公園、陶然亭公園、玉淵潭公園、紫竹院公園。


何為歷史名園?2022年發(fā)布的《北京市公園分類分級管理辦法》給出了最新定義——歷史名園是指具有突出的歷史、文化、生態(tài)、科學價值,能體現(xiàn)特定歷史時期造園技藝,對城市變遷或文化藝術發(fā)展產生過影響的園林場景。


“歷史名園應當科學核定游客承載量”擬入法


《北京市公園條例》的修訂列入2025年立法計劃。今年8月公布的《北京市公園條例(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明確了公園分類標準和類型,將公園分為歷史名園、綜合公園、專類公園、社區(qū)公園和生態(tài)公園。記者對比發(fā)現(xiàn),修訂前的《北京市公園條例》將歷史名園劃入專類公園范疇,即分類包括綜合公園、專類公園(兒童公園、歷史名園、植物園等)、社區(qū)公園等。


征求意見稿提出,歷史名園不得新設大型游樂設施。除歷史名園外,有條件的公園可以設置自行車騎行區(qū)域或者路段。


在保護方面,征求意見稿提出,歷史名園實行嚴格保護、合理利用,保持真實性和完整性。在歷史名園內從事工程建設和其他活動的,不得損毀、改建、添建、拆除不可移動文物,不得損害古樹名木及其生長環(huán)境,不得影響歷史名園風貌和格局。歷史名園應當科學核定游客承載量。在可能達到最大承載量時,公園應當進行公告并及時采取疏導、分流等措施。


在利用方面,提出歷史名園管理單位應當進行景觀風貌、造園技藝、歷史文化等專業(yè)性研究,挖掘文化內涵和資源價值,開展與其整體風貌相協(xié)調的展覽展示、科普教育等活動,推動歷史名園活化利用。


新京報記者 張璐

編輯 樊一婧 校對 劉軍